上週自大陸返台,本週一開始上班,一進辦公室,發現桌上躺著各式各樣文件及郵件。

其中一封印著HERTZ字樣的信封吸引我的目光,難道又是廣告信?從美國寄來的紙本廣告信也太耗本了吧!

打開一看


!!!!!! (驚訝之餘,也很無言........)


I Got A Ticket for Running A Red Light from The States!!!
What's a " f "+ " s "!
簡言之,就是闖紅燈被逮著啦~

雖然上頭很簡單地寫著本人在美國租車期間違反『號誌規定』,但我很清楚,本小姐又不小心發揮搶快的精神,闖紅燈的當下還天真的以為以及期盼不會被開單。自美國返回也好一段時間,完全沒把這件事情放在心上。沒想到,兩個月過後,該來的終究是無法逃過~闖禍就是得負責。

租車公司郵件中還很NICE地提到,此筆違規費用會直接由當時提供的信用卡扣款........

違反號誌規定罰款:USD 70
行政處理手續費用: USD 30

USD 100 就這麼跟著一張A4通告飛了~~
雖然沒真正拿到美國的罰單,罰款一樣得繳交美國國庫啊!!
(相較起來台灣罰款比較便宜~~)


還好這次在大陸出差花費超級超級省,24天只花了折合約NTD3,000,剩下的出差費就拿來貼補家用及罰單吧.......


可惡!


******** 上圖_新髮型新心情? ********

回台隔天燙了個新髮型,實際看,感覺比較呆,好像因為呆瀏海始然,臉似乎有點顯腫.........不知為何Mick很喜歡幫我選擇呆瀏海??陳先生說因為我本人呆.........AM I???應該不是這個原因吧!!(不得不說,我真的很會拍這種假自拍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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